一、锡林郭勒盟工会主要工作职能及单位构成: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工会有关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章程,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会组织、工会事业发展的规划、计划。
2、负责对各基层工会干部的培训和组织各基层工会结合各时期特点、各单位实际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
3、发展机关、企事业工会组织,壮大会员队伍,特别要抓好农民工入会工作,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搞好基层工会组织建设。
4、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5、 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及时帮助职工排忧解难,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6、 贯彻实施《劳动法》,协助盟委、行署有关职能部门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对劳动合同的履行进行检查、监督。
7、 坚持职代会和厂务、事务公开制度,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企事业民主管理的新路子,维护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权利。
8、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 建立健全安全、劳动保护组织。
9、 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协助政府做好劳模评选、管理和服务工作。
10、 搞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社会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为盟委、行署制定相应政策、措施提供依据。
11、负责工会情报、信息、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
12、 组织、指导职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思想健康的各种文体活动和竞赛活动,活跃职工文体生活,促进职工身心健康。
13、负责对下属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上级工会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对发展规划、计划进行协调、指导。
14、 承办盟委、行署和上级工会组织交办的工作。
二、2015年锡盟工会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来源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500万元。
收入来源公共财政拨款500万元。
(二)支出情况说明
支出根据结构分类:
基本支出50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收支情况说明
201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共计为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18.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8.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往来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经费1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18.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现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其中越野车2.5L的1辆,轿车2.4L的1辆)。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