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与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活动的意见》及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表彰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的通知”精神,锡林郭勒盟“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评选表彰锡林郭勒盟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的通知》(锡工传发〔2007〕1号)。根据全盟各旗县市(区)、盟直基层工会申报的“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的材料,经锡林郭勒盟“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考评表和考评办法的要求进行了严格的考核、考评,认为: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属地正蓝旗)、阿旗通信公司、锡林浩特市石盾防盗门窗厂、锡林浩特市百货大楼、锡林浩特市博日都草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六家单位,不仅符合“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标准,而且在创建活动中各项工作都有突出的表现,现给予挂牌并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构建和谐锡林郭勒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