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盟直单位中逐步推行“一助一”托底救助特困职工家庭考取大学的子女完成学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盟直企业在职特困职工,下岗失业职工,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特困职工、单亲特困女职工家庭。 第二条 “一助一”托底救助贫困大学生活动,即通过盟直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与盟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联系(由帮扶中心提供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供救助单位选择),结成帮扶对子、帮助他们考取大学的子女顺利入学、解决其在上学期间的一些实际困难。 第三条 盟直各单位联系特困职工家庭考取大学子女的责任目标是:负责其从考入大学到毕业期间的学费,或通过其它途径解决其上学期间的一些实际困难,使其圆满完成学业。 第四条 救助活动要求: (1)救助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将负责人姓名、电话号码通知盟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2)详细掌握联系户的住址、经济收入、困难程度等情况; (3)每个假期都要与被救助学生见面,了解该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 (4)做好联系户子女的思想工作,正确认识当前的困难,克服悲观情绪、消除等、靠、要的思想,靠自身的力量摆脱贫困; (5)倡导组织本单位职工开展捐助活动,解决突出困难。 第五条 救助单位每一学年要向盟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反馈一次救助情况(情况反馈表附后),并将救助活动中好的做法提供给我中心,我们定期向有关部门汇报。 第六条 本办法由盟工会负责解释。